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我校2017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2月12日
二、组织单位
牵头单位:大学生就业与素质教育中心、教务处、学工处
实施单位: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生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三、普查范围
2017级新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培训(10月23日-11月8日)
完成2017级新生的资料信息录入,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组织普查工作培训,全面做好宣传、准备和培训。
(二)普查测试、问题反馈(11月9日-11月30日)
普查采用大学生心理管理系统软件,对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网上普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辅导员指导完成。
1. 11月10日-15日:学生在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的指导下,根据心理健康普查文件要求完成手机网上问卷测试。
2. 11月16日-11月22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心理普查状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建立新生心理档案。
3. 11月23日-12月12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筛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反馈,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针对共性问题,将以心理健康教育的多种形式加以解决。
五、实施要求
1. 心理普查是为了全面了解我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不作为学生奖助学金等发展评价的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 本次普查不采取集中测试,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里使用手机上网完成。
3.心理普查是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是常规性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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