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心致远 2024-06-17
一个学校心理中心,可能同时有几十位乃至数百位同学在接受咨询,其中大约10-20%是重点难点个案,一次督导如果只能督导1-2个个案,不足以保障所有危重难个案的有效处理。如何处理恰当、方向正确、快速解决、高效工作,是学校心理咨询师们的普遍期待。
校园心理教育与危机干预研究中心联合徐凯文老师和百余所高校的心理工作者开展了工作督导会议,会议中多位老师就工作中遇到的危重难个案提出问题,下文为我们汇总的徐凯文老师在督导中给予的部分回答。(更多问答摘要请点击上方#工作督导合集)
01.
识别高危信号
①科学的心理测评,识别重点高危学生。
②辅导员发现危机情况,对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因为辅导员往往直接接触学生,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危机。
徐凯文自伤自杀评估表
①是否有自杀计划:计划越具体,可实施性越强,风险越高
②是否有既往自杀经历:既往有自杀经历且近期发生,风险较高
③现实压力程度:现实压力可能成为自杀导火索
④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越少,风险越高
⑤是否符合某种精神心理疾病的诊断
按照精神卫生法和伦理守则,遵循「有限突破保密原则」,可以将高危学生情况告知第三方,但是不建议告知与干预帮助工作无关的人员。
需要告知的人员可以有:
①校领导:了解学生基本情况,有一定知情权;
②辅导员:密切关注、跟进学生情况。
多门功课挂科,说明来访者在社会功能方面出现问题。
挂科即现实压力,可能成为自杀扳机点,当扳机点出现时,咨询师可以主动进行评估和干预。
从法律上讲,学生有自杀想法或者透露出自杀想法或者实施过自伤自杀行为,则需要就医。
对于心理筛查出有自杀风险但不愿接受进一步的访谈评估的学生,放入“重点关注学生”名单,由辅导员重点关注,每月与心理中心会商,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危机信号。
就医返校的前提是自杀风险低到可以正常学习。
没有危机指学生没有自杀计划或自杀行为,目前没有自杀风险。
医院明确出具可以复学的建议时,学生才可以复学。
如果学生情况一直比较严重,超出学校休学制度的时间规定,只能退学。
精神心理疾病不至于“久病不愈”,可能会有缓解期,缓解期时可以正常复学。
如果学生之前没有自伤自杀风险,则风险程度较低。
精神科医生的评估有法律效力,如果医生评估学生风险程度低,则学校无权拒绝学生返校。
如果心理老师担心学生仍存在风险,可以再次进行自伤自杀评估,如果评估出存在高危,可以要求学生再次去精神专科医院就医。
不幸的是,学校的心理工作、危机干预工作做的足够充分,某些时候也无法阻止那些决心自杀的人。学生实施自杀而无法救回,悲痛的同时,我们必须哪些工作避免情况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