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心致远 2021-09-22
校园心理教育与危机干预研究中心联合徐凯文老师和百余所高校的心理工作者开展了工作督导会议,会议中多位老师就工作中遇到的危重难个案提出问题,下文为我们汇总的徐凯文老师在督导中给予的部分回答。(更多问答摘要请点击上方#工作督导合集)
案例背景信息 >>
学生已有自杀倾向,学校理应联系家长、陪同就医,但学生拒绝通知家长,表示家长前来就立即自杀,又拒绝就医检查,风险很高,这种情况学校该如何安排?
《中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因此,学校的最佳安排应是先找到合适的人监护高危学生,并要求家长48h内到位。之后校方(熟知来访者情况的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师)陪同家长送医,并将来访者情况如实告知医生。